对于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费时开具的收费凭证。该发票由财政部门商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具有唯一性。丢失的,不可以补办。但可以复印,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作为证据使用。
一、增值税发票遗失该如何处理
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然后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首付购房发票丢失怎么办? 有办法补办吗
买受人需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开发商有首付款发票的底联,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一般会让买受人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然后会给重新补办首付款发票。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调档,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复印并加盖印章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三、学生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1、学校统一提供关于寒暑假假期通知文件(加盖公章)。2、住院发票。必须有财政监制章、有票据代码号的报销联、发票联、收据联或结算联制式发票原件,并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相关名称必须一致。3、汇总清单。出、入院时间、费用总金额大小写等必须与发票一致。4、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或整套病历的侧封章。住院病历资料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及麻醉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住院期间所有化验单、CT报告单等)、长期、临时医嘱单。病案纸抬头医院名称必须与业务系统“异地人员安置备案”相关信息一致;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审查页数必须齐全;手术及麻醉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应当与长期、临时医嘱一致并互相印证。5、大学生《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老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6、承诺书1份,需标注就医医院等级。(承诺书可由经办老师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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