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属于部队驾驶证换证或境外驾驶证换证需收存超过有效期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境外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应出具中文翻译
增驾申请需提供原驾驶证
二、嘉兴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通化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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