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电话号码是12319。
住建局的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3、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
5、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6、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
8、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9、制订全县建筑系统人才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10、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术鉴定工作;
11、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同和外事工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西安市住建局电话
西安市住建局电话:12319。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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