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签订孩子归一方抚养,不要对方养的离婚协议书,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就不能反悔,但是协议中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离婚后又反悔的,法院考虑的因素在于:直接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客观市场经济、对方的经济状况等。并且,离婚协议是带有人身性质的特殊协议,在解除了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改变了子女的抚养状态,对当事人及子女有非常重大的影响,因此,没有特殊事由不得轻易反悔。所以说,男女双方必须审慎对待离婚协议,充分保障子女权益,避免后患无穷。
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金额进行支付。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协议离婚中一方不按离婚协议给抚养费的,应以子女的名义起诉。抚养义务是父母针对子女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由子女进行起诉。诉讼离婚中一方不按判决书支付抚养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额外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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