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领取:
军队退役人员到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社保处)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民政局安置办、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
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安置办(民政局)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
参保人持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社保处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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