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滥用公司职权罪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构成刑事责任的,具体的量刑标准是:
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职权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3、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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