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哺乳期内犯罪的,一般不会坐牢,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正处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假释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一般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一般需要执行法定的刑罚期限,监外执行需要存在法定情形;
3、法律后果不同。假释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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