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役登记第二次如何申请缓征
应征公民当年未被批准入伍的,结论为“缓征”;
符合平时征集年龄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或残疾,但不符合政治审查规定或文化条件的结论为“缓征”;
作为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应征公民和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结论为“缓征”;
学生的话,应该不会,学业完成后,会征;如果是没征上,那么第二年还会征
二、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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