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1、申请条件: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出申请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4)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契约)
3、“转让合同”式样
内部运转流程: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交纳相关税费后进行受理,由受理人员交初审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交由复审人员复审,最后由审批人员终审,终审后交给缮证部门打印权证,权证打印完成后交给发证窗口发证,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在7个工作日后去发证窗口领取权证。
受理科室(窗口):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龙南交易中心受理窗口
办结科室(窗口):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龙南交易中心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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