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
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员工侵权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意义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不是为了纵容员工无所顾忌地去执行工作任务,员工也应当有自己的判断力,对于明显是违法的行为应当拒绝实施,否则也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同时也不是扩大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对于确由员工个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结果,法律保留了用人单位向员工进行追偿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使自己的损害降低到最小化。
法律进行此项规定的最终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受害者的权益,最大程度上保护受害者。另一方面也让用人单位时时敲响警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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