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消费者防范网络团购风险的意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网络团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了解欲购商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品牌、产地、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及性能等,以及商家的资质、信誉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若价格和商场的同类商品相差太悬殊,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而忽略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二是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和销售商,看清相关网站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公示ICP备案号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注意防范个人发起的网络团购。
三是事先与网站、销售商约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双方的责任及权利等事宜,并保留相关记录,便于事后作为维权依据。
四是在付款方式上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切忌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
五是在购买商品后,发现所买商品为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注意保留网络团购证据(如电子确认码),可以对购买商品或服务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网络聊天或电话的方式予以确认,然后保留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短信留言等订货单据,还要注意查清团购网站的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可查证的实际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六是注意索要发票,发票是交易的凭证,也是消费者维权时的重要证据。
消费者如遭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现交易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要迅速向公安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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