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血检一百五十七会被起诉。醉驾血检一百五十七属于醉驾行为,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章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二十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等于八十毫克即为醉酒驾驶。另外对于当事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血检183会判缓刑吗
1、醉驾血检183会判缓刑。但如果行为人还存在肇事逃逸、逃逸致人死亡等需要从重处罚情节的,不会判处缓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的,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对行为人处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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