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办理厦门的签注居住证时,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并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若比对结果一致,当场打印签注信息。但若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需进行相应的变更。若比对结果与核定信息不一致,则无法签注。
在申请办理厦门的签注居住证时,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然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和信息系统的比对。如果比对结果一致,当场就会打印出签注信息。但如果居住地址信息发生了变化,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比对结果与核定信息不一致,就不能签注。
如何办理厦门签注居住证?
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办理厦门签注居住证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租赁房屋证明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近3个月内的工资流水等材料。
2. 网上预约:申请人需要通过“i厦门”网站或者“厦门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时间。
3. 到公安机关办理: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或者指定的派出所办理。
4.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5. 领取证件: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办理好的《福建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签注居住证需要遵守当地政策法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办理签注居住证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租赁房屋证明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近3个月内的工资流水等材料,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或者指定的派出所办理。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办理好的《福建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申请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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