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当地购房贷款政策的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放款。
一、江苏省内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吗
江苏省内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
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相关资料。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4、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工作。
二、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要提供什么材料
浙江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申请时,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2)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明细对账单;(3)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异地贷款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异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批当事人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要出具当事人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和其余的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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