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认定为抢劫罪。
抢劫罪是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财产权利是其主要客体之一。
实践中,对于赌资或者赌债等非法财产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赌博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抢回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当分情况对待:
抢劫赌资、赌债等非法财产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其原因如下:
第一,财产犯罪的对象范围不以合法所有或者持有的财产为限制,不能将非法财产一概排除。不受民法或者相关行政法规所保护的财物,只要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就可以成为财产犯罪侵犯的对象。
第二,赌博过程中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回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属于事出有因,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将赌资、赌债索回,与一般抢劫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意图不同。
当然,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等手段构成其他如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的,可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取财物明显超出自己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范围的,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抢劫罪处理。
全文4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