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前后之分。
因为羁押是一种状态,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嫌疑人被抓,这是一个法律现象,可以是先刑事拘留再转逮捕,也可以是直接逮捕。
1、如果是逮捕,那其后的时间属于逮捕后的羁押时间,我国刑诉法规定:正常的期限是2个月。
2、如果是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正常的期限是14天,特别情况下,可以是37天。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最长期限是17天。
到期后如果不批准逮捕的,则必须释放,如有继续侦查必要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羁押后家属应该这么做:
对所犯案的事实不清楚的,可在公安阶段聘请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所涉嫌的罪名,去看守所会见,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羁押聘请律师的流程:
1、根据自身情况、拟解决的问题,作出是否委托律师的初步决定。
2、如果有意委托,请与律师或律师助理联系,安排洽谈、签约时间。
3、签约之前,请准备好身份证、证据材料及相关的费用(以便在签约后迅速开始工作)。
4、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5、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
6、向律师如实陈述详细案情,并提交证据资料。
7、律师搜集、整理证据,确定代理方案。
8、案外调解(若案情需要或委托人特别要求)。
9、律师制作法律文书,进入诉讼程序。
10、律师参加举证、质证等诉讼程序。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羁押期内包括逮捕和拘留吗
拘留、逮捕不等于羁押,但羁押期限包括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逮捕属于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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