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以合法身份为掩护,乘熟悉业务之便或执行业务之机违反金融法规、制度或者利用法律与管理制度上的疏漏伺机作案,不易被人怀疑和发现。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具体如下:
1、非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用给个人或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或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构成要件?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
1、主体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购买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利换取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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