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下有婚姻记录。只要是登记婚姻,即使是无效婚姻,也会有记录。当事人申请法院判决无效婚姻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书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当法院宣告你的婚姻无效或者可以撤销时,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当事人的婚姻状况。
婚姻记录可以消除吗
婚姻记录无法消除,具体内容如下:
1、婚姻登记记录是在民政局存档,而民政局的登记记录又会与公安系统的存档联网。也就是与公民的身份联网,这一点是没法改变的;
2、在没有互联网的年代,可能存在漏洞,因为登记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登记,也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这就可能存在审查不严,开证明手续没法核实等问题。会出现重婚以及已经登记结婚而一方没有登记记录的现象。现在联网一查,什么信息都能体现,堵住了之前的漏洞。随着社会发展,文明的进步,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有过婚史的经历并不会给生活带来多大的障碍。一个人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正直,自己的才华消除婚史带来的那一点点影响。所以,完全没必要违法修改婚史。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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