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寿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4月30日中午,19岁的陶某驾驶父亲的货车到长寿区义和拉碎石,结果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陶某给父亲陶某某打电话,称自己开车撞死了人。陶某某当即赶到现场,他知道儿子没有驾照,担心其受到法律追究,就叫陶某离开现场,自己留下处理善后。随后,他就到了长寿区公安局,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替儿子顶罪。当日,陶某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4日后,长寿区公安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当日的肇事司机并非陶某某,而是他的儿子陶某。5月6日,陶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让这起顶包案得以真相大白。
长寿区法院审理认为,陶某某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构成包庇罪。陶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陶某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陶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向被害人亲属赔偿近20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7月16日,法院以包庇罪判处陶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8月初,法院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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