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约合同赔偿有四个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不仅要赔偿受害人的全部实际损失,还要赔偿受害人的可得利益,包括合同履行后受害人能够获得的利益损失;
2、根据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的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一些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少损害的原则。一方违约后,另一方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4、损益抵消原则。当受害人因违约而造成一些损失,并带来一些利益时,损失和利益可以抵消。
合同毁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的定义
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又称约定损失赔偿和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二)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包括两种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
2、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
(三)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的特征
通过损害赔偿知识可以知道它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
(四)在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有利作用
1、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一种方法,其重要特点是有利于在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害时及时解决赔偿的问题。允许当事人事先约定赔偿,就可以及时对受害人作出补偿,了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
2、同时,预定损害赔偿条款的存在,不仅可以对债务人起到一种督促作用,使之意识到违约发生后他可能承担的赔偿数额,从而正确履行合同,而且这种约定赔偿条款也有利于减少诉讼。
写合同时内容不能违法,合同违约的赔偿范围是由签订合同双方进行确定的,要明确的体现在合同的条款中,对于合同违约的违约金要适当,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如果发现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的增加或者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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