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放弃遗产继承规定的如下: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3、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翻悔,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
4、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
放弃遗产继承书如何书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书面方式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要明确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身份信息。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有继承关系、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继承人欲放弃继承的遗产相关信息、以及放弃继承的原因等内容。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放弃声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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