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青岛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可以申领《青岛市居住证;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资格证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本市本年度确定的紧缺急需专业的要求,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带合同文本);
3、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专业要求的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级技师;
4、其他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具有特殊技能。
办理流程:
1、申领人向市人才中心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部门提报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并填写《居住人口基本情况登记表;
2、申领人凭审核同意后的《居住证申请表、《居住人口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在市内四区的到市公安局户政处居民身份证制证所、居住地在崂山区的到崂山区公安分局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分别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五日内签发《居住证。
时限青岛市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7个工作日,特殊人才30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向市人才中心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部门提报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并填写《居住人口基本情况登记表;
2、申领人凭审核同意后的《居住证申请表、《居住人口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在市内四区的到市公安局户政处居民身份证制证所、居住地在崂山区的到崂山区公安分局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分别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五日内签发《居住证。
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机构名称: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
办公地点: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
办理时间:正常办公时间
咨询投诉渠道:0532-66573536(青岛市公安局)
部门:青岛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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