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书下来主责并不会马上拘留,交通事故认定书发下来后,可在事故认定书下达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核,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走哪些程序
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时,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在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如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不服,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对认定书不服的理由,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来决定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论,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不服交警判决应该怎样处理
交警不能做出判决,只能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对交警作出的赔偿调解书不认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附议一次能事件复核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认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向上级机关申请一次复核,在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复核的申请。复核的原则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交通管理部门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传唤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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