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要办理二婚的话,那么一般是需要带上离婚证的,用来证明自身的婚姻状况,即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因此要办理二婚的话,当事人根据上述规定带齐材料就可以进行办理了。
二婚结婚的《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和“双方均为初婚”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晚婚”。因此,即使二婚年龄达到晚婚的标准,也不属于晚婚情形,是不能享受晚婚待遇的。当然,结婚双方中有一方是初婚,一方是二婚的,只要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情形,就能依法享受晚婚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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