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贷款买车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贷款买车是可以写别人名字的,但是申请购车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和车主名字保持一致,如果贷款申请人写别人名字了,那么车主也只能填写别人的名字了。而且,贷款买车写别人名字,被写下名字的那个人会承担贷款产生的相应债务。
“借名买车”行为对三方主体均存在法律风险,可能产生赔偿责任:
1、对借名人而言,其作为购车款项、保险等各类费用的实际承担者,虽实际占有、使用车辆,但车辆仍属于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如被借名人因民事诉讼案件成为被执行人,其名下的财产均存在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律风险。此时,借名人虽可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权利,例如通过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确权诉讼等主张确认车辆的所有权或损害赔偿等,但仍面临败诉或胜诉后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2、对被借名人而言,当车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如因此引发诉讼案件,作为车辆的登记权利人,可能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借名人与被借名人虽可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就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约定,但如该协议因合同目的具有不正当性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被借名人将无法据此向借名人主张责任。
3、对汽车销售方而言,如其对“借名买车“行为属于明知,却仍与被借名人签订买卖合同,当该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时,因其对合同无效存在较大过错,可能因此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例如定金损失、返还车辆的部分折旧损失等。可见,“借名买车”对各方参与者均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心存侥幸规避法律规范、调控政策的行为,最终只能是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购车者须具备条件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车者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车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分期付款购车申请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2)贷款人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贷款人指定的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4)不低于首期款的存款凭证或首期款收据
(5)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及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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