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方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确认继承顺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份额均等。但若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不均等分配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一、代位继承人分配比例是多少
代位继承人分配比例,与同一顺位继承人的数量有关,并不一定固定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发生以后,替代的继承人代替已经过世的继承人的继承地位,与同一顺位的其他继承人共同平均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父母去世了房产怎么分配
父母去世了房产的分配如下:
1、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
2、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均等的。
三、被监护人过世遗产归谁?
被监护人过世,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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