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在我国《刑法》中的表述应为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此罪由下列要件构成: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用于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
一、我国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
二、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概念有哪些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概念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发票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发票,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三、危害税收征管罪有哪些客体
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虚开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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