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不起了不一定会坐牢。对于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才会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恶意透支数额较小,则一般只会追究民事还款责任。如果能积极偿还欠款的,还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如果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还可以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恶意透支是持卡人为了非法占有,超过规定时间或规定期限,经法院银行催收两次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会坐牢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违法数额达到条文所规定的限度时,则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所以是有可能会坐牢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全文7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