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不带驾驶证开车扣分,扣一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
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驾驶证扣分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吗
驾驶证扣分不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如果是当事人朋友拿着当事人的驾照去的,是需要身份证的,如果是当事人本人去,只需要带驾照就行了。也就是说,必须身份证和驾照一起拿去,或者本人带着本人的驾照亲自去,这样为了避免有些人盗用别人驾照去处理违章,而驾照本人不知情。
拿别人的驾照去扣分需要身份证,需要驾驶证本人一起去处理。处理驾照需要以下条件:
1、带记分人驾驶证正副本原件;
2、借别人的驾驶证去扣分,必须是本人拿着驾驶证、身份证,拿着当事人的车辆行驶证,到违处大厅办理;
3、把当事人的行驶证和当事人所借人的驾驶证、身份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调出当事人的违法记录让当事人确认;
4、确认当事人的违法信息,工作人员就会给当事人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款后,违法信息就消掉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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