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查封可以拍卖吗
可以。
股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而获得股东身份,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权的表现形式为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股权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
作为财产性的权利,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进行查封。股权查封的表现形式主要为:
1、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而是由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
2、禁止该部分股权对转让、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等措施;
3、在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该查封的股权对外转让。
上述股权的查封方式,有效的解决了申请人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股权查封期限是怎样的
股权是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查封股权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三、股东欠钱能查封公司吗
不能的。股东与法人是相互独立的,因为公司也是法律拟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义务的“人”,一般以有限公司为例,股东仅在未履行向公司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在实务中,很多做生意的老板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就是自己的,将公司变为自己的财产一部分;往往股东与法人财产混同;比如,股东会将公司的财产用于支付个人的开支,偿还个人的债务;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时间或者需要对外偿还债务的时间,股东也用自己的财产,直接和公司的债务人去清偿债务。
这在公司一直有持续营利以及对外没有负债的情况下,股东与公司财产的混同,对第三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一旦公司出现债务不能清偿,则股东会为了逃避债务,而将公司的财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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