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年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包括妥善安排住所、避免强迫迁居、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还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
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所,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不好的房屋,以此来尽到赡养义务。
二、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四、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什么是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是基于亲情和道德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子女应当按月支付赡养费,定期探望父母,保障父母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如果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子女应该尊重和关心老年人,尽到赡养义务,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承担法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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