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翻新条件
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吴某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宅基地翻新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格式可以参考以下举例:
建房申请(题目居中)
----村民委员会:
我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村民(你的姓名),现有家庭人口()人。现因我住房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根据实际情况说明申请建房的理由即可),我申请在我原宅基地上拆除重建()平方米的住房(或者是在我管理使用的荒坡内修建()平方米的住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管理规定,特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同意我建房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村民小组+姓名
--年--月--日
三、农村宅基地旧房翻新手续
房屋确权以后,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一)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二)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三)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四)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五)村委会报乡建办。
(六)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七)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八)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九)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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