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公司歇业需要什么手续
(一)先后到国、地税办理停业(注销)申请。如果是查帐征收企业,一般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有利润未分配的,先分配利润,缴纳相应税款,并由稽查局进行查帐(一般为3年),如没有发现涉税行为,则可批准办理停业(注销)手续,缴回税务登记证、发票及发票领购本等资料。一般是先办理国税的手续,凭国税的批复再到地税办理。如果只是停业,则可以不用汇算清缴。但现在有限公司一般是不批准停业,只批准注销。
(二)凭国、地税的停业(注销)批复,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停业(注销)申请。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工商局就会批准你的注销申请。如果是停业,则可不用清算。
(三)凭工商局的注销批复,以及社保证,到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如果继续参保,或部分继续参保,可到社保办理减员手续。
二、公司法中可认定为歇业的情形
(一)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二)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三)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三、歇业与停业的区别
通常我们把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再有效期内因故而暂时性停止生产经营或是从事其他行政许可行为的称之为停业,其主要可分被动停业以及主动停业两大类。反观歇业,则是指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因经营能力或是其他原因导致行政许可事项的终止行为称为歇业,一般可分为主动申请歇业以及被动歇业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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