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电路有问题谁担责
时间:2023-06-24 20:15:31 4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二手房电路有问题如出卖人未提前告知,则应当由出卖人担责;若出卖人在出售房屋时已将电路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出卖人虽未告知但买受人对电路问题知晓且无异议购买房屋的,则应当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一、网签后退房要收违约金吗

网签后退房的情形以及是否需要收取违约金,首先需要看合同约定。如合同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办。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买受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则退房不需要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4、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实际误差超过3%的。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6、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的。7、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贷款按揭合同的。

二、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属于质量责任吗

1.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2.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

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受领迟延的,自迟延成立时起负担标的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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