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去了娘家的地还有吗
时间:2023-04-07 10:01:17 3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妇女出嫁,户口迁出,夫家没有分得她的土地,娘家原承包的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

一、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继承权吗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没有权利继承的问题,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已经单独立户,成为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就没有原家庭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2、如果是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有继承权;

3、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没有继承权。

二、98年前外嫁女户口不在分1.5亩地合法吗

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

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

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000.11>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

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

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

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农村房屋户口迁出后还可以确权吗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上面还有房屋,完全可以确权。否则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农村房屋户口迁出确权情况如下:

1、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即对原来土地的使用权丧失。我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村居民集体所有,每个农业户口的居民都占有自己集体中的一部分土地,农村居民的土地包括生产用地和居住用地,农业户口的居民所拥有的这些土地可以世代相传,国家如果征用农村的土地,除了对征用的土地要进行补偿之外,还要对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树木、农作物等)进行赔偿;

2、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住房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不是全家迁出的,只是家庭的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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