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在6个月之内执行完毕。如果在6个月之后依旧没有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给出书面答复,如果法院拒绝答复,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的本院纪检部门或检察院投诉。同时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执行6个月之后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继续申请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知识:执行时效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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