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构成行贿罪。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送礼的,一般不认为是行贿。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是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一、行贿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并具有如下情形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对犯行贿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一般在五千到两万元以上,并且受贿罪的罚金一般是根据相关罪行的轻重来判断罚金的数额,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罚金最低不能低于一千元。对于未成年人,应该相应的从轻处判,但是罚金不能低于五百元。
司法实践中,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就是说,如果同时具备被勒索给予财物和没有得到不正当利益两个条件,不能以行贿论处。如果行为人系由于被勒索而给予财物的,但是行为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的,仍应以行贿论处。
全文7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