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拿结婚证的年龄是多少岁
可以拿结婚证的年龄是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除此之外,双方还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对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有什么
对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有: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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