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8-04 11:55:32 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后财产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收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纠纷格式清单怎么写

财产清单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私家车、私有房产、珠宝首饰及其它财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关于离婚起诉书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因离婚或离婚后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教育等事项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法律文书。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副本各一份,离婚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以及相关证据;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书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人民币。

3.婚前和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请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双方于年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年月生一子取名为。但自年起,被告常常借口加班或应酬夜不归宿,后原告从被告的同事处得知被告与其单位的女同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到被告的单位找该女同事核实此情况,当面予以承认。原告对被告进行规劝要求其断绝与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不但不听从劝告,且于年月从家里搬出与同居至今。以上事实有写给被告的书信、被告的同事的证言、邻居的证言为证。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月日

附: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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