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债权转让的条件有: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如非法债权;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
(四)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一、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效吗?
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人不同意转让,债权人有没有权利处分债权
债权转让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债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但若有下列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一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是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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