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呢?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一、下面就有专利权无效的四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答辩
一般在对方提出专利权无效的申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进行答辩了。
答辩的方法:
1、先要明确对方是以什么为由宣告你的专利无效?
2、在搞清无效宣告理由的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逐一击破对方的无效理由;
3、不要忙于先举证,对方宣告你的专利无效,对方赋有第一举证责任,你先看对方有什么破绽,先让对方的举证和理由无效,要以攻为守,不要先防守。如果对方的无效理由站不住脚,你就无需举证了。只有在第一举证责任人完成举证之后,才将举证责任转移到你方。切记,要以攻为守!不可一味地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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