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被一男子骑三轮车撞倒,其丈夫见伤势不重,双方自愿调解处理。可没想到几天后,该女子脚伤并未好转反而加重,该男子拒绝再付医药费。7月9日,信州公安分局水南派出所妥善化解了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
6月24日,陈某骑三轮电动车送货时将丰某撞倒,当时丰某左手和小腿出现淤青和肿痛现象。丰某丈夫王某看伤势不重,对方又是年轻人,收入不高,所以只在医院做了一次常规处理,并未拍片住院。双方自愿调解赔偿950元了事。但过了将近十天,丰某发现伤势并未减轻,反而加重,在经医院拍片检查后发现她小腿踝关节骨裂,双方遂又对赔偿金额问题重新协商,但是陈某以上次已拿到出院证明为由,态度强硬,拒绝再给付医疗费用。
7月9日,双方在居委会干部带领下到水南派出所调解。经过所民警近6个小时的耐心细致工作,陈某终于答应再支付丰某1100元医疗费用,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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