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未遂可以撤案。法律规定,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对强迫交易未遂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案,不予追诉。
强迫交易未遂司法解释
强迫交易罪属于行为犯,不存在未遂犯形态,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未遂认定标准。只要行为人具有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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