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居住证明期限是多少
1、哈尔滨居住证明期限是1年。公民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或者居住地址未跨市、县变动的,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丢失或损坏无法辨认的,应提供居住证首次申领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居住证续签流程是什么
1、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3、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4、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民法典签订居住权期限是多少年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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