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异地转回本地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当地;
2.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在当地居住;
3.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真实、有效的;
4.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5.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一、交通违章是违法犯罪吗
驾驶证扣分不是犯罪行为,只是违法行为,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证就会被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第七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驾驶证的计分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三、星期天可以补办驾驶证吗
不行的,必须在周一到周五之间的工作日。一、申请条件: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二)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二、办理地点(一)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点击查询)办理;(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点击查询)、驾驶证服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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