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在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因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子女、父母、配偶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即使子女不在了,只要还存在着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兄弟姐妹就不能参与继承,遗嘱继承的除外。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
首先,按照死者的遗嘱进行继承,遗嘱指定谁来继承,就由谁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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