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之规定,大陆居民应邀赴台访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贴有经质检平台检测合格的照片一张;
2、交验身份证和户口薄,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4、交验台湾地区出具的入台许可证,并提交复印件;
5、若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需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需要代办的由省(市)台办出具代办函,被委托人交验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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