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03-15 19:32:52 4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商标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已进行过两次修改,但目前仍有一些内容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三类问题,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均给予积极回应:一是进一步方便申请人注册,二是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

商标注册申请进一步便捷

长期以来,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复杂、周期较长是社会普遍反映的问题。自2008年以来,工商总局商标局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36个月缩短到了目前的10个月之内,达到国际水平。但在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周期上,仍有潜力可挖。

据张建华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方便商标申请人注册:

一是增加可注册商标要素。经济飞速发展使商标形式不断创新,从传统的平面文字、图形商标,到三维立体、颜色商标,甚至出现了声音、气味、动态商标。我国商标法也在第二次修改时增添了立体商标这一新内容。这次商标法修改,有望使声音、单一颜色等获准注册成为商标并得到法律保护。

二是明确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现行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修改后的商标法有望允许申请人以一份申请书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三是增加审查意见书制度。目前,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即使有小的瑕疵也有可能被驳回,不得不再次提出申请。修改后的商标法有望以审查意见书的方式允许申请对文件资料瑕疵加以修正,从而避免多次申请。

四是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现行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才予核准注册。修改后的商标法有望进一步限定提出异议的主体和理由,即不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均可提出异议,从而解决异议程序被滥用的问题。

扼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标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会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必要通过完善法制加以扼制。

商标恶意申请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商标商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侵夺公共资源为目的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恶意申请泛滥,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浪费了商标标识资源。

据张建华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十分关注这一问题,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望专门增加有针对性的规制条款,禁止恶意抢注已在先取得并使用的商标。

驰名商标制度是对易被假冒侵权的商标的一种保护,在认定上一直坚持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有意通过宣传将驰名商标赋予特定含义,使之与著名商标大品牌优质产品等同起来。

据张建华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望进一步明确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如禁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等。

此外,针对近年来傍名牌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望禁止将注册商标用作企业名称字号等。

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处罚力度

前两次商标法修订均涉及保护商标专用权内容,这次也不例外。解决对商标侵权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被列为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目的和内容之一。

据张建华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有望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一是增加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种类。如未经许可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或商品名称、帮助他人实施商标侵权等,有望被纳入商标侵权行为。

二是提高法定侵权赔偿数额。侵权行为的赔偿上限有望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三是加大对重复侵权的处罚力度。如对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的,予以从重处罚。

四是减轻被侵权人的举证负担。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有望明文规定,必要时可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账目、资料等。

一、商标法的法律概念有哪些

商标法是调整商标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是调整商标因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等活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外国人、外国企业以及商标事务所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商标的作用有哪些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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