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个人垫付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转外就医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2.医疗费用发票;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
4.外伤经过情况说明;
5.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取号。
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
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核定。
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核,予以通过的,核定相关待遇;不予通过的,予以退回,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后台办结。
待遇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附属的银行账号.
办理时限:20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办理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行政服务中心附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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