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所需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起诉的授权委托书、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所需的材料包括: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7、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材料清单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材料清单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诉讼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报告、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当事人身份证明、车辆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医疗证明、损失清单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按照事故情形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在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并反驳对方的当事人主张。
因此,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材料清单的准备和提交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诉讼至关重要。同时,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准备材料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利。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所需的材料清单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诉讼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民事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起诉的材料、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材料、肇事车辆的相关证明、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材料等。当事人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利。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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